发布日期:2025-01-24 22:35 点击次数:88
台海网1月13日讯 根据莆田市医疗保障局近日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(莆医保处罚(2024)307号)显示,因当事人违反了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》第十五条,对莆田城厢南方医院责令改正上述违法行为,并处以造成医保基金损失金额18561.97元的1倍罚款计人民币18561.97 元。
据了解,莆田城厢南方医院成立于2019年04月03日,公司坐落在莆田市城厢区天坂街99号,法人是郑天富,注册资本为2600万元。

(台海网综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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